公示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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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形象歌曲的公告

点击量:64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6-03-04

为深入推进集团企业文化建设,凝聚改革发展向心力,塑造国企品牌新形象,赋能集团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,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集团”,集团简介可参考附件1)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集团形象歌曲(司歌)作品。诚邀广大音乐创作机构、专业音乐人及音乐爱好者踊跃参与,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征集单位

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
二、征集背景与宗旨

集团作为市属重点国有企业,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、城市形象展示的关键窗口。当前集团正处于组织架构深化调整、业务板块优化重组、经营模式创新转型的关键发展节点,亟需以形象歌曲为核心文化载体,将“创新、担当、务实、共赢”的核心价值观具象化、艺术化、大众化,实现对内凝聚全员共识、激发奋斗热情,对外彰显企业底蕴、提升品牌辨识度,打造一张兼具思想性、艺术性、传播性的国企文化名片。

三、征集时间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24时止,投稿截止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四、征集内容

广安投资集团形象歌曲(司歌)完整的成品原创作品,需包含完整的作词、作曲、编曲、规范曲谱、作品音频及配套创作说明等。

五、作品创作要求

(一)主题鲜明,契合内核。作品须深度融入集团核心价值观、市属国企行业属性、发展历程与战略愿景,彰显集团服务区域发展、践行国企担当的使命责任,精准传递集团改革创新、实干奋进的精神风貌,主题突出、立意正向。

(二)内涵丰富,弘扬正气。作品须弘扬主旋律、传递正能量,讴歌集团发展成就、企业文化、社会责任与职工精神风貌,兼具思想深度与艺术价值,可融入广安地域文化特色,彰显时代气息,杜绝低俗、庸俗内容。

(三)易于传唱,适配性强。旋律简洁明快、朗朗上口,节奏张弛有度,兼具艺术性与通俗性,适配独唱、重唱、合唱等多种演绎形式,可满足会议活动、党建团建、宣传推广、日常办公等多场景应用需求。

(四)作品完整,规范原创。投稿作品须为完整的成品原创歌曲,时长控制在3-5分钟为宜,须同时报送完整歌词、规范曲谱(须包含简谱、五线谱)、高音质完整演唱音频(WAV/MP3格式,音质不低于320kbps),可配套提供500字以内的作品创意说明,阐述创作思路、内涵解读、适配场景等。

六、投稿人要求

(一)投稿人可为自然人、法人或非法人组织,不限地域、不限职业,凡具备相应音乐创作、制作能力的主体均可自愿参与。

(二)投稿人应具备专业的音乐创作与制作能力,能够提供清晰的、足以展现作品艺术水准的歌曲。

(三)投稿人须保证对投稿作品拥有完整、独立的知识产权,作品为原创首发,未公开发表、未授权第三方使用,无任何版权争议,不存在抄袭、盗用、篡改等侵权情形。

七、投稿方式与材料要求

(一)本次征集仅接受电子邮箱投稿,不接受现场投递、邮寄等其他投稿方式。投稿邮箱:gatzjtcgb@163.com,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:广安投资集团形象歌曲投稿+作品名称+投稿人姓名/单位名称。

(二)投稿材料须完整、规范,全部文件打包为压缩包作为邮件附件发送,压缩包命名与邮件主题保持一致,具体包含以下材料:

1.歌词文档:Word或PDF格式,内容完整。

2.曲谱:PDF格式,须包含简谱、五线谱。

3.作品音频:MP3或WAV格式,须为投稿作品的最终完整混音成品音频,音质不低于320kbps,时长3-5分钟为宜。该音频应代表作品最终呈现效果,能够清晰展示旋律、歌词及完整编曲。

4.作品创意说明:500字以内,阐述创作思路、主题契合点、歌曲内涵及适配场景等。

5.相关文件:报名表(附件2)、承诺函(附件3)、作者身份证明(自然人投稿提交身份证复印件;法人/非法人组织投稿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)、创作团队介绍(含主要创作人员简介)等。

注:若为多人合作创作,需提交所有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,并由全体创作者共同签署授权委托书,指定一人作为投稿代表;若以单位名义投稿,但实际创作团队包含外部人员,应同时提供创作者名单及其授权文件。

(三)每位投稿人可提交多部原创作品,每部作品须单独提交完整投稿材料,不得重复投稿。

(四)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,投稿人因作品创作、录制、投稿产生的所有成本、费用均自行承担。

八、评选办法

(一)初筛环节。征集截止后,集团将组织工作专班对投稿作品进行资格初筛,剔除不符合本公告要求、材料不全、存在版权争议、内容违规的作品,确定不超过7件符合形象歌曲征集条件的作品作为候选作品(候选作品进入专家评审环节)。

(二)专家评审环节。邀请音乐领域专业专家、集团高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,对候选作品从主题契合度、艺术表现力、传唱适配度、MV拍摄潜力、内容完整性等维度进行综合打分。

(三)结果确定。结合专家评审及集团实际需求,根据作品质量,最终评选出不超过2件作品作为广安投资集团形象歌曲采用奖(若质量不佳,可少于2件);评选出不超过5件作品作为广安投资集团形象歌曲入围奖(若质量不佳,可少于5件)。

(四)结果公示。最终获奖结果将公示3个工作日,在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,对存在违规、侵权问题的作品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其参评、获奖资格。公示无异议后,正式发布获奖结果。

九、奖项设置

(一)采用奖(不超过2件):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80000元(大写:捌万元整)。

(二)入围奖(不超过5件):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20000元(大写:贰万元整)。

注:上述奖金金额均为含税金额,获奖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纳税,每件作品奖励不叠加。

十、知识产权声明

(一)本次征集活动中,最终评选出的采用奖,自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,其全部知识产权(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、复制权、发行权、改编权、摄制权、表演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、汇编权等所有相关权利)永久性、独家归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。

(二)集团有权对获得采用奖的作品进行修改、改编、录制、发行、拍摄MV、表演、宣传推广、商业及非商业应用等任何形式的使用,无需另行向投稿人支付任何费用;投稿人须配合集团完成作品的修改优化、知识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,且不得擅自将该作品用于第三方任何形式的使用。

(三)对于获得入围奖的作品,集团可将该作品用于内部会议、党建团建、官网及官方社交媒体展示、非营利性展览等非商业性宣传活动,使用时将注明作者,无需另行支付费用。

(四)未获奖作品,投稿人仍享有其作品完整知识产权,集团不得擅自使用。

(五)凡投稿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,即视为投稿人已完全知晓、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公告所有条款约定,无任何异议。

十一、法律责任

(一)投稿人须保证投稿作品为原创首发,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合法权益。若作品发生侵权纠纷、版权争议,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,与集团无关。

(二)对存在侵权、违规、弄虚作假等情形的投稿作品,集团有权随时取消其参评、获奖资格,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,同时保留追究投稿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(三)投稿作品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违背公序良俗、损害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,不得含有涉嫌民族歧视、宗教歧视、商业诋毁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参评资格。

十二、其他事项

(一)所有投稿作品无论获奖与否,投稿材料均不予退还,请投稿人自行留存底稿。

(二)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。

(三)凡与本次征集活动相关的未尽事宜,集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、补充,相关调整将通过媒介及时发布。

十三、公告发布媒介

本次公开征集在广安投资集团官网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四川省广安市)等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。

十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何老师  135 5866 2447

        李老师  135 4004 4913

联系地址: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中路2号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
 

附件:1.广安投资集团简介.docx

附件:2.报名表.docx

附件:3.承诺函.docx

 

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
2026年3月4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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